中国社区矫正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
——主要基于与俄罗斯的比较研究
刘 强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市 201701)
《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创刊号
摘 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需要尽快建立县级以上的社区矫正机构,确定执法人员编制,保证社区矫正的正常运作。县级司法局仅靠内部调剂来解决机构编制或依靠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难以提高工作效率。俄罗斯打破行政区划设置专门的刑事执行检查处作为社区刑罚执行机构,执法人员是警察身份,值得借鉴。当前中国仅靠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的改革探索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困难很大,建议司法部依据法律和中央决定的要求做好机构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通过对监狱、戒毒、县级司法局工作的通盘考虑,在不增编或减编的前提下,尽快推动建机构定编制,建立专门的而不是借调的社区刑罚执行民警队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指示落到实处。
关键词:社区矫正 机构设置 编制 执法队伍 人民警察